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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七章 抉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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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出乎我意料的是,我的住房变好了。

    我有了一间石头屋子,地面铺着厚厚的厚亚麻毯,床是用硬邦邦的檀木拼成的,模样简单,而且床腿极低,据说是为了防止刺客躲在下面。床上面铺着小羊毛绒,据说为了做这条毯子,康斯坦丁的一个采邑剪秃了二百六十多只羊,用了整整一大包羊毛。这种羊毛绒毯子只有正式的卢卡西诺成员才会有一条。不过唯一让我有些不舒服的是在我的床头的墙壁上,钉着一个硕大的鹿头,那个鹿头的眼睛血红,好像还是临死时绝地反击的样子,这个鹿头让整个房间显得冷冰冰的。

    我想把这个鹿头换走。

    卢卡西诺老爹说:“这有什么,以后打起仗来,遍地都是死人你也要睡着,怎么,一头鹿就把你吓到了?”

    我只能硬着头皮把东西都搬了进去。

    “老爹,”我问卢卡西诺老头子,“您叫什么名字?我一直称呼您卢卡西诺老爹,但是我不知道你的名字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重要吗?”他皱了皱眉头,“其实我很喜欢你叫我老爹,不过在外人面前,还是不要这么叫。加里宁老泥鳅不是说过了吗,这叫‘不合规矩,以下犯上’。”

    “那。”

    “在我年轻的时候,曾经抢过别人的老婆,在婚礼上抢来的”老爹搔了搔脑袋,开始回忆起来,“结果那个女人厉害的很,第二天我提起裤子准备走人的人,她拿了一把剪刀,顶在我的要害上,妈**,老头子平生第一次吓得动不得。然后那个女人就告诉我,要么做她的丈夫,要么做一个阉人后来她成了我第一任妻子,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,她是康斯坦丁的母亲。你不是想知道我的名字吗?从那之后,别人就叫我‘怕剪刀的彼得’。”

    “彼得老爹。”我正式的说。

    “‘怕剪刀的彼得’,”老头子吹了一口气,“其实我挺想念那把小剪刀的。”

    “她现在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“死了。”彼得老爹站了起来,用脚跺了跺地面,“小子,有什么需要的,就跟我的管家说。虽然你揍了他的儿子,但是你的要求,他会一丝不苟的帮你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个误会,我想”

    “放屁,”彼得老头子喉咙里面酝酿了一下,吐了一口浓痰到外面的地面上,“你揍了他的儿子,什么误会不误会的。他要是给你使坏,那也是你咎由自取,怪不得别人,自己想办法解决吧。”

    “是的,老爹。”

    彼得老爹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两个仆人走了进来,一男一女。两个人笑眯眯的走过来,男人有口臭,女人嘴里有一股薄荷味,两个人在我的耳边说话,把我熏得迷迷糊糊的。

    男人检查了一下我的手指和腿的粗细,自顾自的念叨着。女人则让我把两手端平,她拿着一根绳子测量着我的身体,然后还用双手拢住我的额头。两个人鼓捣了一番,就告辞出去了。

    我感觉有些困了,就爬上床去睡了。羊毛毯子散发着温暖的气味,我睡得很沉,最后在夜里被饿醒过来了。我仔细的听了一下动静,确定已经挺晚了,我错过了晚饭的时间,居然没有人叫我。

    我找来火筒,点亮了一盏油灯,然后自己吓了一跳:房间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东西。

    在床边,有三双靴子,一双缀了绒毛,另外两双露着褐皮,刷得油亮;在靴子的旁边,是一副折叠着的锁子甲,锁子甲旁边有缀着铁片的皮帽;一叠棉衣堆在一起,大概有三四套,旁边是两条腰带,每条腰带上面都有一大圈的铁环,用来挂东西;一条披风;两顶绒帽和一顶便帽;一副亚麻手套和一副皮手套;一只半开的简易头盔;一张长弓,一壶箭;一把小斧头;一柄双手剑;六只标枪;一面松木小圆盾;在桌子上面,还有一个皮头环和一枚小扳指。

    这些东西赫然出现在我的面前,里面很多东西我根本就没有用过。我好奇的摸了摸锁子甲,感受着它的柔软和冰凉,我知道穿锁子甲的时候,要在下面衬上厚厚的棉衣,但是这些棉衣是从后面穿上的,我自己的穿不上。我蹬上了皮靴,把护腿铁甲用皮带绑在了上面,用力的绑紧,感觉整条腿灵活又结实;然后我戴上了皮手套,把护手戴上,我发现铁护手有些笨拙,手指一旦弯曲就不容易舒张开,这和我听说的消息不同:据说上好的护手,戴上之后还可以演奏三弦琴。

    最后,我把这些装备能套在身上的全部装在了身上。这些只是轻步兵的装备,在伊凡哥罗德我见过浑身铁甲的士兵,那些人的身上的东西比我要多出三倍饶是如此,我已经感觉有些活动不便了。感觉浑身都在被往下拉扯。我拔出了剑,发现没有开刃,只能做格斗训练用。而那把长弓也是柳木料的普通弓。

    我发现这些东西都不是最好的东西,但是我已经很满意,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齐全的武器装备。我知道卢卡西诺家是负责城防和军队的,他们的武器库里面应该有更好的东西,我应该找个时间去好好的看一看。

    我最终忍不住诱惑,想试一试那件锁子甲,那是最华丽的一份装备了。我把棉衣草草地穿上,用皮带绑好,然后开始套上那套锁子甲,锁子甲在掠过我头发的时候卡掉了几根头发,疼得我直咧嘴,但是最后,这件显得有些宽大的锁子甲还是被我穿在了身上。现在,我是一个普通的瓦兰士兵了。

    我的个头不算很低,和十四岁左右的孩子站在一起不显得很矮。我的年龄无从得知,阿列克谢猜测我十二岁左右,而且他觉得只能更小。瓦兰人十四岁就可以当兵了,如果按照我十二岁的话,我后年就可以正式的入伍了,到时候伯爵会把我送到战场上面去吗?

    我绷紧了身子,把头盔戴正,假装眼前是遮天的敌阵,我把长剑杵着地面,双手按住,做出压阵的双手剑士的样子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康斯坦丁的儿子走了进来,那是个身材健壮而矮小的家伙,他的脖子又粗又短,和康斯坦丁很像。面孔倒是很英俊,不过因为打架,鼻子明显折断过,眼睛很明亮,像是两口溢满的井。

    他一见我这身打扮,就叫了一声,“嗬”

    我有些尴尬,他倒是无所谓一样。他走过来,帮我把后面的锁子甲系紧,把皮带绷得让我几乎喘不过起来。最后他敲了敲我的头盔,就好像在敲一只钟,“你打不赢我。”他下结论,“我用木剑,你穿这一身我可以揍你到死。”

    我有些惊讶,不知道他一上来说这个干什么。他挑衅的看着我,“你信吗?”

    “去你的”

    他帮我绑好盔甲的时候,我还准备说一些感谢的话,但是他这个时候这么说了一句,我无论如何就不会感激他了。

    “来试试?”他走到我的箱子里面,皱了皱眉头,然后提出了一根短棍来。那还是我当马童的时候用的东西,那根短棍的前面包着铁皮,可以用来打开野草,也能把鱼或者兔子打晕过去。

    “试试就试试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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