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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九日(1)半夜女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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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真是假,我不能在这里等死,我咬了咬牙,给自己下了半天决心。

    去,干什么不去,去是死,不去也是死,去还有一线生机,不去的话……

    你确定那个红衣女鬼晚上不再找我?

    虽然我没有女朋友,但……这样的女人我也无福消受。

    反正我这个人的性格就是这样,说不上胆子大,可也不算小,加上网络上插科打诨惯了,也不分场合能弄出点冷幽默来,关键时刻自己给自己讲个笑话,反倒是轻松了不少。

    我算了算时间,时间很宽松,不过这个家里有点不安生,我拿起旅行箱就跑了出去,去火车站专门找人多的地方坐,还别说,人多的地方就是让人安心,稀里糊涂坐到了上车的点,等到自己找到了座位,这才算是把心放了下来。

    这件事儿我不敢告诉我的父母,他们为我操心了半辈子,不能拿这种子虚乌有的事情吓唬他们。

    而对于古村,我的印象真的是很模糊。

    在我的记忆中,父亲提过几次古村,那个地方有一个古庙,以前叫古庙村,后来破四旧的时候,古和庙都算是旧东西,都给破除了,改名叫红旗村。文革之后,红旗村两个字太带有那个时候的色彩了,中国政治活动都是一波一波的,你方唱罢我登场,红旗村又改名了。

    本来打算改回古庙村,但是庙变成教室了,也就算没了,最后只留下了一个古字叫古村。

    对于古村我就知道这么多,其他就是模模糊糊的记忆,小时候村里的人都喜欢讲故事,今天碰到鬼明天碰到妖,说起来都神秘兮兮的,仿佛那个地方是什么灵异之地。

    我们家是什么都没碰到,十岁的时候父亲回家把爷爷的尸骨收敛了一番带了骨灰回来之后,古村这个称呼就在我们家里消失了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十岁这次回家迁坟,我肯定也不知道古村在哪里,那一次回去让我加深了印象,我隐隐约约记得古村是在清河镇的下面,当时坐马车要几个小时,那时候觉得很远,现在想一想如果是汽车的话也就一个小时的车程最多,其实离镇上很近的。

    不过古村能不能通汽车我就有点怀疑了,印象里四周都是山,就没有不是山的地方,小时候父亲他们这些壮劳力农闲最大的工作就是修路,而且是挖山修路的那一种,真有一个山被挖开了,十岁我回去的时候路过那个山洞,父亲很自豪地对我说,看,儿子,这就是你爹干的好事儿。

    无穷无尽山,这就是我对古村最深刻的印象,恐怕也是现在唯一的印象。

    我又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,不知道为什么,自从昨天我内心里给自己编造了一个吓死人的百天故事之后,我的脑海里老能听到时间流逝的滴答声。

    你听。

    滴答,滴答。

    就好像有一个倒计时雷管在我的大脑里面疯狂地旋转着。

    而我总是下意识地看着自己手机上的时间,真的很害怕它突然之间就断掉,然后我……就没有然后了。

    我今天的目的地是清河镇,我没有勇气直接去古村,我不知道那里现在成什么样子了,我更不知道那里有什么东西在等着我。

    我想在镇上先离古村近一点,四处打听一下古村有没有什么怪事儿,我是一个非著名作家,我最擅长的就是搜集素材,然后在中间理出一个脉络来。

    我至少得知道我得罪了什么东西,知道是什么东西诅咒的我,然后不管好不好用,先百度一个十字架、圣水、桃木、佛珠之类的东西带着,或者多看几集《邪恶力量》,准备点盐跟火来个深夜挖尸,路边烧烤……

    反正我的脑子里很乱,九天神佛已经在我不经意间拜了一个遍,管不管用将来再说。

    这趟火车是最慢的,现在中国很少有这么慢的火车了,没有办法,清河镇是一个极小的地方,也只有这种见站就停,遇车就让的慢车才能到达那个小镇。

    我坐上了车,足足有半个小时车也没有开,车上的空位很多,我远远地看到外面唧唧喳喳地跑过来一群年轻人,这群人跟我不一样,他们充满了青春活力,不像我这样的死气沉沉。

    他们就好像是我的对立面一样,对这趟旅途似乎充满了期待,看着这群年轻人坐在了我的四周,我倒也没怎么在意,从包里拿出了加西亚的《百年孤独》,准备借此度过这漫长的旅途。

    书刚刚拿出来,就听到一个女孩子说,你也看加西亚啊。

    我哦了一声,抬头看到对面座位后面一个女孩站着,白皙的脖颈伸长着,正扭身看着我,脸上充满了青春与活力,黑发垂肩,肌肤如雪,从车窗上射过来的光在她的身上打了一个明亮的光圈,就好像是穿了一件五彩的光衣,让本来就精神恍惚的我一愣。

    我哦了一声,女孩似乎很有兴趣,她举了举手中的书说,巧了,我也看百年孤独。

    这有什么巧的?最近加西亚离世,好多不知道他是谁的人都捧着几本书恶补,这架势就跟莫言拿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的书成了全民读物一样。

    这已经成了我旅途的习惯,看到女孩子也拿出这本书,我笑了笑说,这不是,流行么。

    其实《百年孤独》我已经看了四遍,这是第五遍,只要出门在外,我肯定会读一遍,把自己放在那个世界里,每一次的感觉都不同。可我的性格不太擅长交际,不擅交际的人说白了就是不擅长吹嘘。

    女孩耸了耸肩说,一会儿交流一下。

    这趟车很松,我对面的座位完全空着,四周都是跟女孩一波上来的年轻人,我哦了一声,笑了笑,可能是太久一个人生活,我已经忘记跟女人交流应该怎样了,我僵硬地把头低了下去,打开了书,女孩子扑哧一下笑了,她说,你的书拿反了。

    我哦了一声,觉得脸上有点热,把书翻了过来结果发现这才是反的。

    刚刚是那个女孩骗了我,我抬起头来,发现女孩已经坐了下去。

    或许是觉得我无趣所以开个玩笑吧,我把书随意地翻到了一页,把自己调试到了一个舒服的姿势,一心一意地读起来。

    一本好书真的是一种享受,看着书里的人的喜喜悲悲,我居然把自己那点破事儿给忘了,也不知道看了多久,检票的过来了,喊了我几声我才回过神来,急忙把票递过去。

    检票的很不耐烦,接过票的时候问道,去哪里?

    我急忙说,清河镇。

    对方仔仔细细地看了一眼票,又看了看我,好像我刚刚有逃票的想法一样,目光在我的身上打量了一番,把票递了过来。

    我接了过去,放在包里,又把自己埋在了书里。

    恍惚间感到对面有人坐过来了,我抬起头来扫了一眼,是刚刚那个白白净净的女孩,旁边是她的一个朋友。

    也是一个女孩子,头发绝大多数都是黑的,不过前面有三缕头发被染成了红黄蓝三种颜色,垂在了前面。

    我可能是太过于传统,对于这种五颜六色的头发先天就有一种排斥感,我扭头看了看那个女孩,对她微笑了一下。

    女孩伸出了手说,思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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