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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章 这家男主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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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因为那次失败的夜袭,那草原部族实力大损。

    不得不在第二年春天,粮尽人疲,补给尽断的时候,放下骄傲,选择了归顺。

    也是机缘巧合,逢那草原部族的将领又是个较真儿的人,不服落败的他,在缴械投降,见到了老将军的时候,想都不想的跟老将军问出了一句:你的军师是哪个?他是如何想出射死我方信鹰的法子,来切断我方求援和补给的!

    老将军何其聪明的一人,面对那将领的问询,又岂会损大明国威的跟他承认,己方射死他们的信鹰,是歪打正着了的结果?

    即刻面不改色的搬出来了一大堆自己幼时所学的兵法道理,把那全凭实战积累经验,才当上了统帅的彼方将领,给说了个五体投地,自叹不如,主动提出,要跟他学习带兵之道。随着一些草原部族的兵将加入,信鹰,这远比信鸽实用的通讯手段,也在大明朝的各大军营里,被普及了开来。

    只是,那些草原部族的兵将,大都跟中原这边儿的兵将言语不通,即便会说几句汉语,也仅够日常交流使用,所以,这驯养信鹰的法子,也就一直都掌握在那些草原兵将们的手里,汉族兵将,压根儿就无从知晓。

    “我只知,那驯养信鹰的技艺,是西北草原上的部族,隔代相传的技艺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车夫吴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,弯腰,把给信鹰站立的架子底下又加固了一番,才继续说道,“草原不似中原,他们等级森严,平民家里的孩子,是没有资格识字读书的……所以,像驯马,驯鹰这样的技艺,也就只能是由家里长辈口手相传……夫人若是真对如何驯养信鹰感兴趣,不妨跟老爷问问看,他在皇城里认识的人多,又见多识广,说不好,就能认识汉话说的好的草原人,能给夫人解释的明白这事儿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只是觉得有趣儿,随口问一句罢了,我个妇道人家,就算当真能知道了怎么驯的,还能亲自去驯不成。”

    王诺兰笑着答应了一句,便不再执拗纠结此事,丢下“装忙”的车夫吴哥和真忙的张木匠,转身往院子外边儿走去,“我先去瞧老将军和老夫人了,你们两个也别只顾着忙这些牲畜的事儿,多陪二老所说话儿,保持心情的愉悦,可是对他们的病情,有极大好处的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信鹰带着王诺兰写给萧一奇的信远赴皇城,到第二天清晨时分,便由一个身材中等,国字脸的男子,放在肩上,又送了回来。

    那男子跟老将军长得有几分相像,四十岁上下,敲响医坊后院的大门,见到了给他开门的姜嫂之后,整个身子,都本能的紧了一紧。

    国字脸的男子张了张嘴,想唤姜嫂的名字,却只是喉咙动了动,终没能叫出口来,颇有些尴尬的冲着她笑了笑,用尽了全身力气般得,跟她打了个招呼,“姐姐,你也在这儿。”

    “老爷……我是说,这家的男主人,遣你来的?”

    男子的出现,让姜嫂颇有些吃惊,抬头,瞧了瞧站在他肩上的那只信鹰,确准了它的确还是昨天那只,本能的,便咽了一口唾沫。

    虽然,她一直都没把萧一奇当成是个简单人物,但……却是做梦都没料到,他竟是能跟她同父异母的弟弟,老将军跟老夫人所生的这个,姜家的二少爷,也是熟识的!

    姜家二少爷,姜星宇,十四岁,便拔得武举头筹,成了大明朝历史上,继她爹爹之后的第二个,未及成年,在朝廷里有了四品官衔的……

    不是贵族出身的将军,现如今,又是在大明皇宫里,担任御前侍卫一职,皇帝面前的红人儿……那萧一奇得是个什么厉害的背景,才能让跟他有上交往?

    “这家的男主人?”(未完待续)

    ps:谢谢大家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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